2015斯杯篮球赛,2015篮球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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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
读罢此题,老穆忽然想起了孔乙己的话:
老穆认为,胡红梅的做法,完全是被名利冲昏了头脑,如今看来,实属不该!
我们来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时间】近日
【地点】网络
【人物】王爱玲(山东一普通老师)、胡红梅(深圳某小学副校长)
【起因】版权之争
【经过】王爱玲在她的个人公众号“冰淇玲童诗”上发文,指出深圳市龙岗区某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
【结果】面对舆论压力和当地教育局的调查,胡红梅道歉了!
作为一名副校长,作为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作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作为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
抄袭是底线,不可触碰。没有人发现,没有人站出来制止,这种现象也会像疫情那样蔓延,也会传染。
胡红梅,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如此多耀眼的光环,随便拿出其中几项荣誉,都是大多数教师终身难以企及的高度,看似优雅到骨子里的胡红梅,却被惊爆出涉嫌抄袭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一开始看到这样的消息,我也很惊讶,我一直很欣赏胡老师的勤奋,有才华,为什么她要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呢,瞬间我的脑海冒出一兜兜话语: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没有不透风的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事件被曝后,当事人竟一副“我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道歉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行为,竟看不出一点诚意,我表示支持原著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著作权。这件事如果不能妥善的解决,老师们怎么教育孩子,难道讲江湖险恶学会粉饰,作文课上怎么讲我手写我心,难道讲天下作文一大抄?
综上所述,我认为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也是给社会,给广大师生,给支持原著的笔友一个交代,禁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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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梅抄袭事件在教育圈本来算不上什么大事,做老师的都知道现在中小学晋升职称的论文,课题,校本研修有几个是实实在在写的,大都是胡乱拼凑或抄袭的,是经不起查重的,有的还是直截出钱买的。那么大家为什么不肯饶恕这个涉嫌抄袭的小学老师胡红梅呢?
一、她头上的光环太多,到处做报告,做宣传属于公众人物,代表的已不仅仅是个人了,而是整个教育系统。
2014年,胡红梅参加深圳市龙岗区副校长竞聘考试,取得第一名,成为如意小学副校长,她头上的光环已经很多很多了,如: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
她经常代表学校,代表省市四处做报告,传经验。如今抄袭之事被人揭露,让民众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作为公众人物,她应该知道版权的重要性,就算是引用也得注明出处。她为教师做了一个坏榜样,让其他老师误认为抄袭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荣誉。所以很多人都提出让深圳市取消胡红梅的所有荣誉。
二、人犯了错就应该认错,而胡红梅认错不诚恳,也未受到相应的惩罚。
胡红梅抄袭事发后,在网上持续发酵后,无奈才在朋友圈发了一封致信,但并未向当事人道歉,征得当事人的谅解。而且还说出如再不谅解,“遗书奉上”之类的话,这是要威胁民众吗?这就是认错的态度吗?其所在学校也一直没有明确态度,龙岗教育局也只是说会组织人调查核实,可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
总之,我认为胡红梅抄袭一事应该受到惩罚,这是对版权的维护,也是对所有民众的一个交待。
文贼可耻,抄袭是底线,触碰了便不容原谅。
如果单看履历,她是一位头顶诸多光环,外表光鲜亮丽的女副校长,很难和抄袭无度,肆无忌惮追逐名利等负面描述联系起来。
关于胡红梅事件,有知情者已经说了很多,在此不再赘述。虽然没有深入了解此事,但从诸多网友的评论中也能看出不少端倪。
“原封不动地抄袭,连序言都不改”,可见这种抄袭不是偶然为之,而是习惯使然。
别人的心血结晶,偷梁换柱、改头换面就堂而皇之地署上了自己的姓名。这已经不是小贼,而是大盗了。
关键这位还是从事教育事业的,还喜欢打着公益的旗号。很难想象一个德不配位的人,能够给孩子们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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